2018年12月10日,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新社记者 宋吉河/摄
今年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在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具体谈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主要特征和宝贵经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发展中使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清晰地总结出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一条重要经验,那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
一、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
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一系列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全面深入阐释了新时代中国人权新理念,构建起新时代中国人权新话语,发出新时代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最强音。2018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鲜明提出中国“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实现了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人权理念的有机统一,从本质上反映了发展中国人权事业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这一根本性问题。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鲜明的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这一掷地有声的重要论断,明确了发展中国人权事业为了谁、依靠谁这一重大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权观的核心要义。
在推进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中,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人权的人民性,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第一的观点,就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造福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以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
二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是人权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有着特别的人权意蕴。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真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和制度优势。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人民当家作主的落实主要体现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要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
三是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创造性地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的重要命题,赋予新时代中国人权全新意蕴。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就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就要看人民利益是不是得到维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并以此作为检验中国人权状况的最重要标准。
二、走出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新路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人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并非绝对抽象的概念,而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就要走符合人民利益和要求的人权发展之路。
关于人权与发展的关系,多年来国际上存在着“基于人权的发展路径”和“基于发展的人权路径”两种不同认知。西方发达国家大多奉行“基于人权的发展路径”,将人权前置,强调绝对抽象的人权,以人权与发展无关或关系不大来看待人权与发展,制造人权与发展的二元对立;而中国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则坚持“基于发展的人权路径”,在人权与发展二元互动的基础上,强调发展在保护和促进人权中的关键作用。
中国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是基于国情和人民需要的正确选择。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多年来人口一直居世界之首,面临的发展任务十分艰巨。改革开放伊始,中国的人均GDP不足200美元,在世界上的排名处于倒数位置,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保障很不充分。对中国而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生存发展水平,是最为紧迫而又重要的人权保障任务。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通过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提高全体人民各项基本权利保障水平。我们提出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都是基于以发展促进人权的思路。进入新时代,我们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向着更高发展水平迈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也因此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同时,中国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也遵循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一方面,按照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物质资料的生产永远是第一位的,人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人权是历史的发展的,也是具体的真实的。对于人类自身生存发展而言,没有衣、食等基本生活物资的给予与获得,谈人权只能是一种妄言和奢谈,那样的人权也只能是空中楼阁般的虚无。另一方面,按照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世界历史前进的动力。而坚持人民第一的观点,就必须坚持发展的观点,以发展保障人民利益,以发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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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坚持了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不断取得历史性成就。这方面有着大量事实与数字,这里仅以几个事例来说明:一是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有7亿多人摆脱了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二是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2021年,按年均汇率折算,我国人均GDP达12551美元,超过世界人均GDP水平,全体人民共同步入全面小康社会。这对于一个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实属不易。三是人民健康得到有效保障。我国已经建成了包括养老、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在内的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且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日益提高。2021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为78.2岁,位居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四是人类发展指数明显提升。根据联合开发计划署公布的数字,我国的人类发展指数从1990年的0.501上升到2020年的0.761,是唯一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跨入高水平组的国家。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谈到中国发展与他的发展观时说:“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之间的互补性在中国最近的历史中得到了很好的说明。”他特别强调指出:“发展是一个相互依赖的过程,而且经济的成功不可能与社会、政治和文化的成就相分离。”实践证明,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突破并超越了西方人权观在人权与发展问题上的两极对立思维,实现了发展与人权的有机统一,是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的一大法宝,也是中国对世界人权的一个原创性贡献。
三、努力以各国共同发展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是中国人权的成功经验,也是中国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人权智慧和人权方案。2021年9月21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的讲话中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其中特别强调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和促进人权,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增强民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的引领下,中国为推动全球共同发展、合作共赢,推进广大发展中国家以发展保护和促进人权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中国积极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通过多种方式力所能及地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提高发展水平,保障基本人权。
仅以“一带一路”建设为例,截至2021年10月,中国已与140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达到10.4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过1300亿美元,一大批合作项目成功落地,有效促进了有关国家和地区民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将使相关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将使参与国家贸易增长2.8%—9.7%、全球贸易增长1.7%—6.2%、全球收入增加0.7%—2.9%。
中国秉持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2017年6月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中国提出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的决议,首次将“发展促进人权”理念引入国际人权体系。决议呼吁各国应当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人民中寻找发展动力,依靠人民推动发展,使发展造福人民。2018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的决议。决议确认合作共赢对促进保护人权的重要作用,强调必须以公正和平等的方式对待所有人权。近年来,在人权理事会一些全体会议上,中国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就“加强人权合作”“落实发展权”“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议题作共同发言,多次在联合国举办“减贫促进人权”等主题人权边会和展览,中国提出的人权理念和主张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和拥护。
必须指出的是,时至今日,全球人权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可持续问题仍十分突出。根据联合国等有关国际机构或组织的统计,尽管过去30多年人类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全球已有10亿多人摆脱了极端贫困,但当前全球依然有数百万人未能享受到人类发展的成果,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低人类发展水平上,有约8亿人处于极端贫困状态。根据联合国的数据,在发展中国家,36%以上的人口每天生活费不足3.1美元,一半以上的15岁以下儿童生活于贫困中;在发达国家,目前也有超过3亿的相对贫困人口,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儿童。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使本已取得一定成果的全球减贫进程受到新的冲击。在《2022年全球人道主义概览》发布会上,联合国负责人道主义事务的副秘书长马丁·格里菲斯指出,2022年全球约有2.74亿人需要紧急援助。这些说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以发展促进人权,依然任重道远。
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呈现更加美好的前景,中国人民必将享有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人权,中国必将为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鲁广锦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